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2023年5月份,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指控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長陳時中,買BNT疫苗「A了一億美金」,但拿不出實際證據,遭蘇貞昌提告妨害名譽;一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元,之後吳提出上訴,今(2)天高院駁回上訴,吳子嘉確定要賠蘇90萬,全案定讞。
高院發布新聞資料指出,2023年5月20日,吳子嘉在中天直播節目中,散播蘇貞昌、陳時中買疫苗「A了一億美金」、「政府貪污近30億台幣」等不實言論。
蘇貞昌認為名譽遭到不法侵害,情節重大,因此要求吳子嘉賠償90萬元;今(2025)年9月24日,一審台北地院判准;不服的吳子嘉則提出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吳子嘉對蘇貞昌人格的負面評價,已侵害名譽;且這種指控並非僅屬「意見表達」。吳子嘉既然不能證明蘇、陳兩人貪汙,足見「系爭言論為不實」。且吳子嘉抗辯說自己的消息是聽來的,但沒有進行其他查證,難謂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綜上,高院認定一審北院判賠90萬元裁定「有理由」,今天駁回吳子嘉的上訴、不得再上訴,全案定讞。
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兼受命法官劉素如、陪席法官馬傲霜、陪席法官何若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