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25歲男子張泓毅因金錢與感情糾紛,於2024年5月1日前後接連勒斃妻子、岳母,並殺害3歲繼子。他隨後帶著岳母飼養的愛犬「糯米」逃亡,直到同月11日遭警方逮捕。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年9月依殺人罪及殺害兒童罪,判處3個死刑,成為國民法官制上路以來首例判處死刑的案件。
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審理後,張泓毅透過律師提出上訴,主張一審審判長在審理過程中態度戲謔、輕浮,甚至曾對國民法官表示「可以睡覺、可以閉眼不看證據」,未妥善調查辯方聲請的科刑證據,且多次貶抑檢辯雙方。張的律師並指控,一審合議庭將高達1030張兒童遺體照片附卷,影響國民法官心證。
據了解,張男家境其實富裕,父親為台商,每月均會給予不少零用錢,然而他仍因在外欠債與岳母借款,並在司法鑑定時,曾對醫師說「再來一次還是會殺她(指岳母),我知道這是錯的,但因為『恨』吧」。而張泓毅也「一心求死」,他在接受萬芳醫院的精神鑑定時,多次向司法精神專科醫師表示「期待可被判處死刑」,也多次另向負責量刑鑑定的台大醫院鑑定團隊表示,「唯一的期待只有希望可以被判處死刑」。
根據檢警調查,張泓毅在案發期間行兇手法極其殘忍:5月1日凌晨,他趁妻子沉睡以枕頭壓制致死;隔日凌晨潛入岳母房間將其勒斃;同日下午準備逃亡時,再次狠心殺害3歲繼子。犯案後,他帶走兩名死者的身分證、存摺及提款卡,並盜刷岳母信用卡在淘寶等平台消費,合計盜刷42萬元,直至5月12日才被逮捕。
張泓毅對犯行均坦承不諱,一審也未對量刑提出異議,但律師仍決定提起上訴。昨(3)日高院首度開庭時,張泓毅表示對量刑「沒有意見」,但當法官詢問是否願意與被害家屬和解時,他明確表示「沒有和解意願」。
辯護律師團在法庭上指出,張泓毅殺人不具有計畫性,非屬兩公約規定的「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罪」,且根據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張泓毅有可教化、復歸社會的可能,請求法官改判。公訴檢察官則表示,被告上訴毫無理由,請求法院駁回。律師團並聲請勘驗一審的法庭錄音,下次開庭時間訂於明年1月21日,張是否會成為台灣第37個定讞死囚,備受外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