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張予柔報導
新竹市一名天主教堂神父於教堂內對前來尋求心靈慰藉的女子小美(化名)連三日實施猥褻行為,近日由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完畢,最終依「對受扶助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合併判決3罪,裁定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宣告緩刑3年,並得易科罰金。法院同時指出,神父須向公庫支付一定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2年,當時小美前往天主教教堂尋求心靈輔導,卻遭神父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進行不當觸碰。頭兩天,神父隔著小美的褲子用手指觸碰她的恥骨;第三天更進一步,脫去小美內衣褲,對其身體進行不當觸碰,舔拭其私處。小美忍無可忍隨即向警方報案提告,並提供指認紀錄、現場手繪圖及心理諮商會談紀錄作為佐證,案件事證明確。

法院認為,身為神父應依專業協助,透過宗教輔導協助信徒排解情緒及問題,但他卻為滿足個人私慾,利用與受助者形成的上下從屬關係實施猥褻行為,造成小美難以磨滅心理陰影。考量神父未使用工具、未造成實際傷害,且坦承犯行,並與小美達成和解、支付全額賠償金,法院最終依「對受扶助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合併宣判有期徒刑10個月,宣告緩刑3年,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