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接連以藥物迷昏男性並性侵,甚至還固定拍攝過程留存影像,犯案手法令人不寒而慄。更駭人的是,他在其中一案中竟獲一名黃姓男大學生協助,對方明知李男意圖不軌,仍主動聯絡自己學弟外出唱歌喝酒,成為事後性侵的關鍵推手。案件曝光後,高雄地院依「二人以上共同以藥劑並錄影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李、黃各 8 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 年 9 月 19 日凌晨,黃姓學生將學弟約到 KTV 聚會。散場後,他與李男帶著學弟前往新興區某飯店休息,兩人佯稱李男攜帶「解酒藥」,誘使學弟吞下不明藥物。學弟不久後昏迷失去意識,李、黃兩人便輪流性侵,期間李男還以手機拍下全程影像。
李男在此案後仍未收手。2024 年 1 月,他在一場酒局中認識另一名男子,兩人清晨前往桃園一間商務旅館後,李男再次將不明藥劑摻入飲水。男子倒下後,李男以假陽具等方式侵犯,並一樣錄下影像留存。
兩名受害者事後相繼提告。審理過程中,李、黃兩人均認罪,黃男律師辯稱被告年輕、涉世未深,且曾試圖與學弟和解,希望法官依刑法第 59 條酌減刑度。然而法官認為兩人犯行手段重大,且對被害人造成深層創傷,並無足以引發同情的情狀,遂依共同犯罪部分各判 8 年徒刑;另李男在第二起案件另犯強制性交罪,再判 7 年 8 月,可再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李男此前已有類似犯行。2023 年間,他明知另名男子為異性戀,仍與友人劉姓男子策畫犯案。劉男先將對方約至 KTV 包廂,藉口遲到讓兩人獨處,李男趁受害者上廁所時在酒內下藥,隨後將失去意識的男子載往汽車旅館綑綁性侵並拍片。該案最終在最高法院判處李男 7 年 6 月徒刑定讞。李男多案裁定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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