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一名遠嫁澳洲的台灣人妻,為了與丈夫共同繁衍後代,特地返台接受試管嬰兒手術,成功懷孕後返回澳洲待產。不料,她卻在丈夫的USB中,意外發現大量丈夫與小三的不雅影像及性愛影片,氣到提告小三侵害她的配偶權。對此,經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小三侵害配偶權成立,須賠償人妻新台幣40萬元精神慰撫金。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告人妻於2018年與丈夫梁男結婚,並旅居澳洲。為求子嗣,人妻在2023年9月返台進行試管嬰兒手術並成功懷孕。然而,在2024年2月返回澳洲後,人妻卻在丈夫的USB中發現驚人證據。人妻控訴在2023年11月25日至29日,也就是她的懷孕期間,其丈夫竟與小三一同前往泰國旅遊。她在丈夫的USB中發現大量與小三的旅遊合照、小三裸照和小三與丈夫的視訊影片,還有大量由小三掌鏡的性愛影像。人妻在得知實情後,悲痛至極,決定在同年3月獨自返台待產。

面對人妻的指控,小三竟辯稱自己是在酒醉視訊時「無意識」露出內衣,且她不知梁男有妻子。小三聲稱,直到泰國旅程結束前的深夜,梁男才坦承已婚,她當下極度震驚,並拒絕了交往請求。然而,法院查核兩人的Line通訊紀錄,發現小三曾主動向梁男提及:「一開始,我對你的已婚身分,只想保持距離。到後來,退下了防備,發生了進一步關係...直到那一天,你沒有回頭,我居然有點失落,於是決定做出了選擇,找你出國...」。這段對話明確顯示,小三在出發泰國旅遊前,就已知道梁男的已婚身份,因此她的辯詞沒有被法院採信。

此外,法官還指出,從梁男USB中查獲的性愛影片發生時間,是在泰國旅遊結束之後,足認被告的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之份際」,嚴重破壞了原告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及幸福。經法院審酌小三在明確知悉對方已婚身份後,仍與其進行泰國旅遊、視訊裸聊及發生性愛關係,屬於嚴重侵害配偶權的行為。特別是這段不倫戀在人妻辛苦接受試管手術並正在待產期間,對人妻造成的精神痛苦情節重大。最終法院判決人妻請求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有理由,裁定小三應給付人妻精神慰撫金新台幣4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