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雄三地集團涉背信弊案!創辦人爽撈3億被起訴求刑18年

  • 發佈時間:2025/12/08 15:56更新時間:2025/12/08 15:56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高雄三地集團涉背信弊案!創辦人爽撈3億被起訴求刑18年
高雄地檢署先前搜索三地集團。(圖/民視新聞翻攝)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開陽董事長蔡宗融涉及背信弊案,經高雄地檢署多處搜索後,並將鍾嘉村等人帶回偵訊,鍾嘉村事後被聲請羈押獲准,而蔡宗融則以200萬元交保;稍早獲最新消息,高雄地檢署今(8)日宣布偵結,並依法起訴涉案4人,其中,鍾嘉村更被指控,其一人在掏空至少超過3億元獲利,求處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1億9,000萬元。

更多新聞: 快新聞/左營16槍狙殺案!7車30嫌2槍被查獲 潛逃槍手正面照曝光

鍾嘉村為三地公司和合豐公司負責人,並實質掌控尚發營造公司,而蔡宗融則是為開陽公司負責人;本案起因在於,鍾嘉村想要讓其坐落於屏東縣獅子鄉、車城鄉等地土地發展太陽能光電,並在2019年4月間,主導合豐公司向其承租土地,並向能源署申請電業籌設許可,及與開陽公司簽訂合約,而開陽公司則需支付每千瓦 5,000 元的土地開發費予合豐公司。

豈料,鍾嘉村為侵占開發費,就和蔡宗融共謀透過簽訂開陽公司與尚發公司虛偽委任開發契約之方式,將應支付予合豐公司的土地開發費,匯至未實質辦理土地開發業務的尚發公司,以此方式使合豐公司慘遭1億9,845 萬元損失。

此外,開陽公司在2011年間想申請股票公開發行,並將太陽能光電案場作為公司營運實績,但因案場的土地開發費用本質為給付回扣予鍾嘉村;蔡宗融與開陽公司詹姓財務長為免因公開發行所踐行的交易揭露程序,致使虛偽委任開發合約交易遭外界獲悉,便以開陽公司名義與尚發公司就前述合約另簽訂保密合約,並於編制開陽公司公開說明書,將尚發公司的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中1億6,800萬元隱匿為「客戶庚」。

另,依其性質,給付時即應認列為「勞務費用」而不應將其列為資產,竟在編製開陽公司110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中,將給付給尚發公司的1億6,800萬元回扣,不實帳列為資產「在建工程-費用」項目,使得財務報告的合併綜合損益表「淨利」虛增、合併資產負債表「資產」虛增之不實結果。足生損害主管機關對於股票公開發行審核業務之正確性, 及影響理性投資人在投資市場上之判斷決策。 

快新聞/高雄三地集團涉背信弊案!創辦人爽撈3億被起訴求刑18年
高雄地檢署先前搜索三地集團。(圖/民視新聞翻攝)

至於,前開太陽能光電案場因水土保持工程款遠超出蔡宗融的估算, 經蔡宗融與鍾嘉村討論後,決定由合豐公司另尋廠商施作,只是,鍾嘉村明知經具有水土保持相關甲級證照的世英營造公司,其估算的相關費用僅約1億7,200萬元,竟與曾任尚發公司副總,現為毅城營造公司郭姓負責人合謀。

也就是先由合豐公司以3億5,700萬元的金額層層轉包予尚發公司、毅城營造公司,再由毅城營造公司以1億7,200萬元發包予世英公司施作,郭姓負責人再依約將回扣以現金或匯款的方式交付予鍾嘉村,累計截留並侵占合豐公司工程款共1億5,239萬3,334元。

高雄地檢署則日前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提報,北基公司控制從屬公司合豐能源等公司,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立即指派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

經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在今年(2025)10月2日、11月17日執行搜索,並傳喚有關公司負責人鍾嘉村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就被告鍾嘉村、蔡宗融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及提起抗告,法院裁定鍾嘉村羈押禁見,蔡宗融則具保20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另被告 4 人則經檢察官分別以10至30萬元諭知交保候傳。

全案於近日偵查終結,依法起訴被告鍾嘉村等4人,其中鍾嘉村被求處有期徒刑 18 年,併科罰金1億9,000萬元,而蔡宗融則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

更多新聞: 快新聞/前國安會秘書長妻「撞上違規行人」!過失傷害「未和解」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