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1名哥哥阿志(化名)侵犯自己親姊妹多年,趁獨處時對親姊妹下手,而重男輕女的家人知情後竟未處理,反而讓受害的姊妹們遠離阿志。沒想到姊妹被安置歸家後,2023年阿志再次對未成年的大妹小雯(化名)伸出魔手,且違反保護令回家將近1年。法院審理認定阿志犯行明確,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等,判處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5至2019年期間,阿志曾侵犯親姊、大妹小雯和小妹,其中小雯從國小就遭哥哥侵犯。姊妹們然而父母重男輕女、偏袒兒子,放任阿志實施惡行,並未加以管教,甚至讓女兒們「離他(哥哥阿志)遠一點」。姊妹後來遭到安置,小雯歸家後,阿志卻不知悔改,仍伸出魔爪。2023年3月19日晚上阿志回到家,進到書房與大妹聊天,言談間趁機出手騷擾、猥褻,甚至不顧小雯反抗,強行侵犯。小雯身心受創,又不敢跟家人述說,事後在校方關心下才道出,並表示事發當時家人都在家,但「父母要保護哥哥」放任不管。
因阿志行為已經構成家暴,法院於2023年9月核發保護令,規定阿志2年內須與小雯住處保持50公尺的距離。沒想到阿志無視保護令,2023年10月開始到隔年(2024年)10月每週回家,還與小雯共處。不僅如此,2023年、2024年阿志又對小妹猥褻。阿志因涉嫌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定其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以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另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違反保護令罪,判處阿志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