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汶臻報導
知名連鎖大賣場今年2月爆出顧客在地下停車場上演活春宮戲碼,流出影片可見,一輛賓士車不停震動搖晃,後車廂敞開未關,明顯可見一個人坐在另一個人身上,疑似做出親密連結舉動。彰化警分局事後證實,業者告發當事人涉嫌妨害風化,涉事夫妻也被依妨害風化罪移送偵辦。檢方偵訊時,丈夫林男坦承有裸露行為,但否認有性交,並強調只是「一時興起」。彰化地方法院近期做出判決,林男被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23日晚間,林男開車載妻子到彰化市一處大賣場,車子停進地下停車場後,他竟在車尾廂脫下長褲與內褲,露出下半身並跪坐在後車廂,還疑似前後擺動。許多顧客購物完準備離開賣場,撞見林姓夫妻的「活春宮」,還有人將激戰畫面錄下並PO網,吸引超過530萬人觀看,PO事後將原貼文刪除。

事發當下賣場仍在營業中,業者告發當事人涉嫌妨害風化,警方依車牌追查出賓士夫婦的身分並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在警詢及檢方偵訊時,坦承有裸露行為,但沒說明為何脫去衣物。另外,他還澄清並沒有做出性交姿勢,並供稱只是「一時興起」也感到相當不好意思。

日前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林男在大賣場地下停車場公然裸露生殖器,且以跪坐姿勢,連續前後擺動腰臀部,做出性交姿勢,為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有礙於社會風化之猥褻行為。法官指出,林男犯後態度坦承,且考量其學歷、經濟狀況及相關前科,衡酌後量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日前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林男在大賣場地下停車場公然裸露生殖器,且以跪坐姿勢,連續前後擺動腰臀部,做出性交姿勢,為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有礙於社會風化之猥褻行為。林男坦承犯行,被依公然猥褻罪起訴,被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妻子則獲不起訴處份,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