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政院今拍板《人工生殖法》草案 陳時中:放寬適用至女女同婚與單身女性

  • 發佈時間:2025/12/11 11:43更新時間:2025/12/1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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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政院今拍板《人工生殖法》草案 陳時中:放寬適用至女女同婚與單身女性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衛福部國健署去年5月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原先規劃將單身女性、同志族群及代理孕母納入,但因社會對代理孕母意見分歧,國健署最終將代理孕母及男男同志相關內容脫鉤處理,草案以單身女性與女女同婚者為主要適用族群,並送交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會預計今(11)日討論並通過此版草案,昨(10)日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也召開記者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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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表示,《人工生殖法》多年未修,此次修法核心精神為保障婦女生育自由及落實兒童最佳利益。適用對象將從現行僅限「不孕夫妻」放寬至年滿18歲之單身女性與依釋字第748號合法登記的女同志伴侶。

同性婚姻部分,《人工生殖法》規範必須使用同時必須使用自身卵子,所以適用對象僅限於女同志。至於男同志,因涉及代孕需求及不具有子宮,而代理孕母議題尚未有社會共識,採脫鉤處理。依草案規定,接受人工生殖須通過「子女最佳利益評估」、具備人工生殖適應性;年滿45歲者需經醫療評估確認無不適合懷孕情形。女同志伴侶需以自身子宮懷孕,未婚女性則須使用自己的卵子與子宮。

親子關係認定也將大幅鬆綁,過去人工生殖子女出生後須向法院申請親子認定,程序冗長。修法後新增「受術配偶同意書」制度,只要伴侶事前簽署同意,親子關係即成立,且不得撤銷,保障同婚伴侶關係若終止,子女仍擁有完整法律親子地位。

此外,草案也擴大血緣知悉權,子女將可得知捐贈者的國籍、血型與膚色,人工生殖子女於重大疾病治療或遺傳疾病需求時,可查詢捐贈者姓名與聯絡方式,並於取得其同意後獲取必要醫療資訊。草案也強化人工生殖機構管理,要求充分保障捐贈者與受術者的知情同意,並明確告知所有手術風險,否則不得執行人工生殖技術。

婦產科醫師李易良也在Threads上表示,終於贏來《人工生殖法》的重要修法,「自己的子宮,自己做主」不再只是口號,身為第一線生殖科醫師,他給予行政院大大的肯定,這是許多家庭期待已久的改變,並希望未來更多渴望孩子的夫妻與個人,都能在更安全、友善的制度下迎接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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