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將年僅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凌虐致死,時常讓其在家光著身體做出奇怪姿勢,並以廚餘當飯,以虐待取悅自身。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創下國內虐童致死案件最重刑度紀錄,劉若琳則判處18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昨(22)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高檢署檢察官李允煉直言,「『剴剴』是我擔任檢察官20多年來,看過最慘的兒虐相驗照片」,令多名旁聽民眾當場落淚。
台北高院昨日上午9時30分起提訊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召開言詞辯論庭。庭訊吸引婦女團體、民間團體及關心此案的民眾上百人到場旁聽,擠滿高院最大的「專一法庭」。包括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藝人郁方等人亦到場關切,被害人家屬則未出庭。
庭外不少民眾高舉剴剴受虐示意圖,並高喊口號「下架兒福」、「兒福保母不得假釋」、「草菅人命,下架兒福」。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痛批劉家姊妹行徑「這不是人應該做的事」,檢方也建請法院維持對劉彩萱的無期徒刑判決,並對劉若琳加重其刑。

《民視新聞網》昨(22)日特別訪問在場外聲援剴剴案的兒少守護團體,其中一位來自香港的成員表示,定居台灣已4年,與台灣人結婚育有孩童,雖然自己身為外國人,但是看到剴剴事件依然非常悲傷,而且司法程序拖延令人感到憤怒,所以才特別從新竹趕來為剴剴案發聲,她希望能重判劉姓姊妹,並且認為「台灣人大部分很善良,唯有這兩姊妹特別邪惡」,也因為虐待事件頻傳,她皆親自自己帶小孩。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的辯護律師則皆主張一審判決不當,請求改判。高院則訂於明年1月27日上午10時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