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中心/王柏倫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昨(24日)一審辯論終結,法官命柯文哲等人在明年3月26日宣判時必須到庭,否則可能拘提。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台灣最前線》節目中分析,審判時依法被告不必到場,但法官卻要求到庭聽判,最有名的案例就是隨機殺人犯鄭捷,由此也可以推斷法官或許另有目的。
對於被要求到庭聽判,柯文哲只表示「法官決定就好」,不過出庭時仍堅持無罪答辯。王定宇提到,過去法官要求鄭捷到庭聽判時,理由是該案受社會矚目,且具有教育意義,公開宣判可以儆效尤。王定宇認為,法官如今對柯文哲也要求到庭聽判,是否也暗示法官心證已成、可透過宣判對社會傳遞正確訊息?抑或是法官也認為柯文哲案的宣判對社會能有「宣示效果」?屆時看到判決書就會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