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
桃園「虎躍部隊」爆出軍官婚外情風波,一名已婚連長與同旅他5歲的女中尉發展不倫戀,不僅在營區附近租屋同居,還留下大量露骨對話與懷孕相關證據。正宮蒐證後崩潰提告求償百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判連帶賠償正宮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桃園「虎躍部隊」爆出軍官婚外情風波,一名已婚連長與同旅他5歲的女中尉發展不倫戀,不僅在營區附近租屋同居,還留下大量露骨對話與懷孕相關證據。正宮蒐證後崩潰提告求償百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判連帶賠償正宮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連長與正宮於2019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正宮去年底才剛生下第三胎,卻發現丈夫早在妻子懷孕期間,便與同為現役軍官的女中尉交往。兩人自2024年9月起關係密切,互稱「寶貝」、「親愛的」,並透過情侶App紀錄交往時間,內容已明顯超越一般同事往來。

正宮今年1月在丈夫同意下協助備份手機資料,意外發現大量曖昧與情色訊息,包括[真的很舒服嗎?吃吃」、「然後就勃了」、「你好變態喔」、「你剛才是想到什麼色色的,嗎」等話語,甚至還擔心生理期沒來、是否已懷孕等話題。連長為求原諒,坦承外遇,並將雙方對話紀錄傳給妻子作為證據。
更誇張的是,婚外情曝光後,行車記錄器又拍到兩人2月初在車內的露骨對話,內容涉及性暗示與同居情節。正宮隨後查出,丈夫過去以工作為由在營區附近租屋,其實是與女中尉同住,並在屋內找到親密合照及女方的懷孕超音波照片,讓她身心大受打擊。

案件審理時,連長主張妻子蒐證方式侵害隱私,且夫妻感情早已失和,自己也因外遇丟了工作、經濟拮据;女中尉則辯稱雙方交往時間不長,未刻意破壞婚姻,且目前已退伍、無固定收入,請求減輕賠償責任。
不過法院認為,夫妻本為生活共同體,正宮接觸手機與車輛取得證據屬合理範圍,且相關對話、照片、租屋事實及軍方懲處資料相互吻合,可證明兩人確有同居與性行為。即便婚姻出現裂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仍不得與第三人發展不正當關係,最終判定連長與女中尉侵害配偶權,須連帶賠償正宮精神慰撫金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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