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法院安檢未過包裡「竟放菜刀」 與警爆爭執!遭帶回以社維法裁處

  • 發佈時間:2025/12/31 17:41更新時間:2025/12/3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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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法院安檢未過包裡「竟放菜刀」 與警爆爭執!遭帶回以社維法裁處
婦人帶菜刀去法院,安檢未過關,與警方爭執。(圖/民視新聞)

中部中心/黃毓倫、黃信儒 台中報導

台中市維安升級,各地警力戒備,沒想到竟有一名婦人,帶菜刀去台中地院,在安檢處被攔下來,婦人拒絕交出菜刀,讓法警保管,因而和法警起了衝突,轄區警方獲報,大陣仗出動13名警力到場協助,將婦人當場帶走,以社維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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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婦人帶著包包在過法院安檢門時,被發現有違禁品,法警查出,造成安檢異常的東西,竟然是一把菜刀。

婦人聲稱是要來法院的郵局,但是來郵局為什麼要帶刀呢?警方立刻查驗身分,確認帶刀動機。

大批警力帶著盾牌趕到,團團圍住婦人,就怕她持刀傷人傷己,先將婦人帶回派出所再說。


婦人法院安檢未過包裡「竟放菜刀」 與警爆爭執!遭帶回以社維法裁處
婦人攜帶菜刀進入法院,在安檢處被警方攔下來。(圖/民視新聞)



事發時間就在31日上午11點多,當時法院內,人來人往,有人去開庭有人去郵局,也有人坐在桌椅區看書,一切就如往常,然而一名婦人側背包過安檢時,查出菜刀,還跟法警大聲吵起來,最後被大批警力帶走。

聲源:臺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法警勸說其不要攜帶刀械等危險物品到法院,該名婦人不聽勸說,而發生口角衝突,本院法警室立刻通報轄區警察機關派員處理。」

台中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長蔡明松:「率13名警力,並攜帶警棍臂盾等裝備到場處理,經了解楊女稱是因為朋友,欲教其切菜而攜帶,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臺中地院簡易庭裁處。」


婦人法院安檢未過包裡「竟放菜刀」 與警爆爭執!遭帶回以社維法裁處
法院門口有公告,明定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圖/民視新聞)



66年次楊姓女子,不是去法院開庭,卻因為帶刀去法院,搞得自己也要去簡易庭開庭。提醒民眾,進入法院務必配合安檢規定,不要攜帶危險物品,否則如果被查出來,又不願被保管物品,警方也只能依法究辦,維護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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