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年7月參加立委罷免投票時,因在投開票所內主動亮票,並提供媒體拍攝,涉嫌違反《選罷法》,警方依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地院今(下午)首度開庭審理,並傳喚趙少康出庭。對此,趙少康當庭認罪,並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回顧事發經過,7月26日為首波24名藍委的罷免投票日。原本計畫前往東非參加動物大遷徙旅遊的趙少康,在藍營支持者期盼下取消行程,並於投票當天下午陪同藍委羅智強,前往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未料趙少康完成圈票後,見現場有媒體拍攝,竟當眾亮票讓鏡頭拍攝,此舉涉嫌違反《選罷法》,遭選務人員報警處理,並依法函送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