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傳民眾申請更換身分證字號遭拒 內政部回應了

  • 發佈時間:2025/12/31 18:02更新時間:2025/12/31 18:02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傳民眾申請更換身分證字號遭拒 內政部回應了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全台2300萬筆個資驚傳外洩,被放在暗網兜售,且民眾想更換身分證字號遭拒,內政部還表示申請換證必須先證明身分證字號遭冒用。對此,內政部除說明變更身分證字號條件,也澄清有關2022年全國個人戶籍資料外洩一事,經檢調單位追查證實,並非從本部戶役政系統洩漏。

更多新聞: 台積電美國3奈米廠「提早1年量產」?外媒分析「2大壓力」為加速進程主因

內政部表示,戶役政系統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除遵循資通安全法A級機關應辦事項外,後續更辦理策略、管理及技術面的持續精進作為,包括人員定期查核、內外網實體隔離、資料落地加密儲存、存取行為日誌化、測試資料模擬化、傳輸資料代碼化、碎形及以憑證保護等機制,確保民眾個資儲存與使用安全。

另會透過全天候安全防護中心監控戶役政內外網行為,以防範各種可能網路侵擾行為。相關紀錄亦長時間留存供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稽核,以確保將民眾的戶役政個資防護做到滴水不漏。

內政部續指,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係採一人一號之身分證制度,身分證字號配賦與管理應具穩定性、識別性、正確性及專屬性等公益目的,僅於發生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可變更。

2017年間有個案透過藉變更身分證字號進行非法情事,內政部於2017年12月因此召開會議,調查戶所實務上受理變更身分證字號態樣,發現有部分個案係因算命師說統號不好改身分證字號情事,惟該次會議決議身分證字號為識別個人身分之專屬代碼,不宜任意變更。

對此,內政部強調,僅身分證字號末碼4及含3個4以上之諧音不雅列入特殊情事及身分證字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提供院檢裁判書類,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戶所審認後可變更身分證字號。至個資外洩如有遭損害之具體事證,可比照提供院檢裁判書類申請變更。媒體報導之個案已進入訴訟程序,本部將尊重司法判決。

更多新聞: 運動部宣布推出「500元運動幣」16歲以上皆可領 領取方式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