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顏一軒、楊軒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民眾黨團聯合提案彈劾總統賴清德,邀請賴總統在今(2026)年1月21日、22日赴立院說明與詢答。對此,總統賴清德今(1)日在發表完元旦文告後受訪時苦口婆心規勸,「我上任到現在,我不貪不取,沒有任何的違法,這個時候對總統提出彈劾,目的何在?(在野黨)不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國防預算的狀況之下,對總統提出彈劾,對人民如何交代?你明知道你沒有三分之二的多數,你還要提案,浪費時間」。
記者提問,您致詞時有提及,願在合憲情況下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不過在野黨依舊是通過總統彈劾案,要您在1月21日、22日到立院進行說明與詢答,請教總統您會出席嗎?另,在野黨安排於您就職滿兩週年前的5月19日來進行彈劾案的投票,您怎麼看?
對此,賴清德指出,媒體所關心立法院藍白黨團變本加厲通過違憲法案,以及對他提出彈劾案這兩個問題,社會應該是會很感概,(立院)放著中央政府總預算不審,行政院已經在去(2025)年8月底就已送達,卻3、4個月的時間都不審。
他續指,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本來就是立院的憲政責任與權力,結果不審總預算、國防特別預算,淨排一些涉及違憲、違法的法案,又要推出對總統的彈劾,這絕對不是國家、社會與人民之福,相信人民也會有公道的評判。
賴清德強調,立院當然有屬於立院的憲政職權,但面對國內外的挑戰,特別是中國對台灣併吞的壓力日日增強,在這種狀況之下,應該要思考人民付託立院各個委員的責任,是不是應該要開始辦一些正事,審中央政府總預算、審國防特別預算,就不要再做這些事情。
賴清德回憶,他當過國大代表,也當過立法委員,相信社會上應該也很清楚,憲政設計裡面,對總統的咎責有兩樣,一個是罷免,另一個是彈劾,但對總統的罷免是追究政治責任,對總統的彈劾則是追究法律責任。
他進一步解釋,這也是為什麼憲法的設計,罷免在立院提案後,要經過人民公投,因為追究的是政治責任;彈劾的話是追究法律責任,所以立院提案通過後,是送交司法院憲法法庭裁判。
賴清德反問,「大家想想看,我上任到現在,我不貪不取,沒有任何的違法,這個時候對總統提出彈劾,目的何在?特別是(在野黨)不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查國防特別預算的狀況之下,對總統提出彈劾,對人民如何交代?」
賴總統認為,「我個人的毀譽不重要啊」,但是國家生存發展、人民生活照顧才重要,所以如果說一定要對他提出彈劾,至少正事也應該要做,牽涉到國家生存發展的國防特別預算、人民生活照顧的國家中央政府總預算,也應該要排入審查。
賴清德怒批,更何況根據憲政設計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國民黨跟民眾黨在立院固然是過半多數,但沒達到三分之二的多數,對總統彈劾的這個程序,根本在立院都通不過,為什麼要把寶貴立院的時間浪費在這裡?
他最後砲轟,「你明知道你沒有三分之二的多數,你還要提案,浪費時間,不把立院寶貴的時間拿來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國防特別預算與對國家和經濟發展有益的法案,卻把時間浪費在這裡,我希望在野黨能夠清楚跟社會大眾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