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學弟性侵 被逼問「要還錢還是要做愛」硬上

  • 發佈時間:2026/01/04 16:56更新時間:2026/01/0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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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學弟性侵 被逼問「要還錢還是要做愛」硬上

圖、文/引新聞(記者周德瑄/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於2024年5月13日下午,在校外遭同校學弟與另一名男子攔阻,兩人以討債為由威脅「要還錢還是要做愛」,儘管少女並無欠款,仍被強行帶至學弟住處,途中傳訊求救無效,最終遭其中一人強制性交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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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德瑄/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於2024年5月13日下午,在校外遭同校學弟與另一名男子攔阻,兩人以討債為由威脅「要還錢還是要做愛」,儘管少女並無欠款,仍被強行帶至學弟住處,途中傳訊求救無效,最終遭其中一人強制性交得逞。

示意圖/少女求救無效遭侵犯,獲賠85萬元。(擷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示意圖/少女求救無效遭侵犯,獲賠85萬元。(擷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悉,少女母親為外籍配偶,丈夫長期臥病並於2025年過世,她獨力扶養子女,得知女兒遭遇後身心崩潰,提起民事求償。刑事部分,兩名未成年加害人經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法院考量少女身心重創、母親精神痛苦,以及雙方家庭均家境貧困,一方無業依賴親人、一方單親負擔多名子女,判決兩名加害人及其父母連帶賠償少女70萬元、母親15萬元,合計85萬元,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學校附近,學弟提供少女資訊給友人,兩人事先埋伏攔人,少女試圖躲避並藏身廁所反鎖,仍遭撬門強行侵犯。少女母親強調,加害人家長監督教養嚴重疏失,導致女兒每日活在恐懼與自責中。加害一方辯稱經濟困難,最多僅能負擔少額賠償。法官審理後,認定加害人無視少女性自主權,惡行重大,但同時斟酌雙方社會地位、學歷與資力,做出上述判決,盼能平衡被害人損害與現實執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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