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於去(2025)年 10 月 5 日晚間開直播,期間對總統賴清德發出驚人言論,脫口聲稱要「斬首賴清德」、「砍下狗頭」等語。驚人語錄一出,隨即引發刑事局介入蒐證,並由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昨(9)日全案偵結,檢方依「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陳之漢。對此,館長同日晚間再度開直播反擊,強調立場不改,更要求聲請法庭公開直播,並傳喚賴清德親自出庭對質,「如果賴拒絕,這就是冤案」。


館長在直播中質疑,恐嚇罪在台灣司法體系中極難成罪,因為關鍵條件在於須讓人「心生恐懼」。他當眾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館長主張當時僅是針對新聞回應聊天室,並非有意恐嚇所有大眾。對於檢方指其造成「公眾恐慌」,他更不解反問:「我在恐嚇所有人?我實在不懂欸!法律可以隨便寫?」;針對後續官司,館長在直播中公開要求兩件事:一是聲請法庭直播受全民監督;二是要求賴清德總統親自出庭作證。他直言:「要玩就玩大的!如果你不敢出來跟全國人民說你很害怕,卻還判我罪,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這不是司法迫害是什麼?」館長強調,若賴清德拒絕出庭,他就應獲判無罪,否則該案即為徹頭徹尾的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