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行事作風備受爭議,去(2025)年底指稱要把總統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甚至喊話中國「兄弟我等你」,如此口無遮攔的行徑,讓不少民眾憤而檢舉。新北地檢署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昨(9)日偵結提起公訴;孰料,他仍堅不認錯,在直播時要求賴清德「親自出庭」。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回應了。
回顧案情,館長去年10月5日21時許,於YouTube頻道以「周日國民黨選黨主席,兩岸辯論會開天窗,我早說了不是嗎?台灣政治我也搞了12年」之標題公開直播,過程中發表「那如果明講,選什麼選館長你不用擔心啊,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你叫他們表態,表什麼態,過去都一樣,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啊」、「真的也好啊」、「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給你挺,你是我的兄弟」等言論,暗示支持武力犯台。
更惡劣的是,館長還稱「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語,刻意在「武統」議題上,將新聞報導中「中共演練對台斬首行動」,衍伸為將總統首級砍下,以此惡害傳達予社會大眾及總統,致生危害公安及總統生命安全。
新北檢認為,被告所為已逾越社會相當性,難認仍受言論自由之保護。又國家元首雖受國安特勤保護,然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之自由,一般人如知悉與自身政治立場相左之人,揚言將其頭顱砍下等加害生命、身體惡害內容時,勢必會就其自身生命安全產生不安之感受。綜上所述,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提起公訴。

未料,館長昨日發文回應稱「今天被民進黨賴清德用恐嚇罪起訴,果然黨檢媒三位一體不是蓋的」;晚間又於直播口出狂言,指稱他諮詢多位律師,均認為恐嚇成立的關鍵在於,是否讓特定對象「心生恐懼」,否則實務上成立相對困難。
館長囂張喊話,若檢方未曾傳喚賴清德作證,怎麼能真的確定當事人感到害怕?他更提出2項要求,稱開庭時會申請全程直播,讓全民檢視;甚至點名賴清德親自出庭,「要玩就玩大的」,若對方不敢「就是司法迫害」,恰好證明自己一定無罪。
對此,梁文傑則回應,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館長說的每句話,收入的每分錢,都要受到公正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