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周秉瑜 桃園報導
日前桃園發生一起車禍糾紛,小客車撞倒路邊兩台機車,直接離開現場。被撞車主調閱監視器後報警,沒想到,肇事駕駛理直氣壯,稱自己沒肇事逃逸,更質疑機車維修費用太高,不願賠償。調解委員會認為,10年以上機車,價值只剩原本1/10,因此賠償金額,只有估價單的一折,讓車主無法接受。
停在路邊的白色小客車,原本就離前方機車很近,正準備往左切出去。
車子撞倒紫色和黑色機車,車旁有一位頭髮花白男子趕緊拍引擎蓋,要車子停下,主動幫機車扶起來,過程中轎車駕駛完全沒下車,就離開現場。
車主是小吃店老闆,當時人不在,回來發現機車位置被動過,一調監視器,原來是被人撞倒,對方沒留聯絡資訊就閃人,質疑肇事逃逸。

機車防燙蓋、剎車刮傷,車殼破裂,原本車主不想為難,打算和解,沒想到對方理直氣壯,還質疑機車維修一輛7500元、一輛4500元太貴,不願賠償。
林先生:「你今天還好是撞到路邊的摩托車,如果你今天在路上撞到的是人,他女兒來都說,不好意思我老父親腳不方便,走路不方便,那你還放任他那麼年紀大的人,在路上開車。」
更不能接受的,是進到調解委員會後,委員說10年以上機車有折舊,以估價單的1折算賠償金額。

車主林太太:「同樣的同情心來講,不然這樣子,我隨便一台車去外面,我把你的車撞爛了,然後我只要賠一折給你,750跟450(元),這樣子非常的不合理。」
這起案子進到二次調解,如果還是沒共識,車主準備提告,爭取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