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國民黨籍澎湖縣前議長劉陳昭玲、秘書陳淑美2人,涉嫌利用職權施壓車船處預算,收受176萬元替人事關說,2人一審分別遭判10年2個月、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今(15)日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劉陳昭玲改判7年6個月,陳淑美則為2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案情,劉陳昭玲連續當選10屆,還曾創下澎湖縣議長「6連霸」紀錄。不過,她被控議長任內涉嫌關說國小校護、消防局、衛生局與車船處人事等共計5案6罪,合計收受176萬元贓款,與秘書陳淑美2人均遭起訴,並羈押禁見近4個月。
澎湖地方法院去(2025)年8月14日一審出爐,劉陳昭玲遭判10年2個月、褫奪公權6年,陳淑美則被判處3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今日二審宣判,前者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後者改判2年8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