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筱舲報導
去年10月,一名陸軍士兵休假搭乘「新臺馬輪」返台時,竟趁著女乘客不注意偷走她的一隻布鞋,並往鞋內做出不雅動作,留下不明體液。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認為男子行為雖不構成竊盜,但其體液導致球鞋失去原有效用,依《刑法》毀損罪將男子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潛入女性專區取鞋毀損 被害人察覺「不明液體」驚慌報警
據調查,去年10月犯案男子搭船航行期間,為追求刺激,闖入女性專區臥鋪,趁一名女性乘客不注意時,取走其布鞋,並帶回自己臥鋪進行不雅行為。男子得逞後企圖將鞋子放回原位掩飾,但因動靜過大引起被害人注意,被害人察覺鞋內竟有不明液體後,嚇得立即向船務人員求救並報警。海巡人員獲報後,在船隻抵達基隆港時立刻將男子帶回製作筆錄。

犯案男子認罪 檢方依「毀損罪」起訴、最重恐判2年
檢方偵辦時,犯案男子全盤承認,檢方指出,男子取走鞋子後隨即歸還,主觀上缺乏「不法所有意圖」,屬於法律上的「使用竊盜」,因此竊盜罪行不構成起訴。然而,男子在鞋內留下體液,導致球鞋被迫損毀,使被害人無法繼續穿戴,實質損壞了物品的效能。檢方認定此舉符合毀損罪要件,偵結後已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犯案男子恐被判處拘役、罰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