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9日召開機密會議,針對1.25兆國防特別條例進行審議,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卻將機密資料帶走,他事後自稱是「不小心的」,前後時間不到30秒就繳回。不過,民進黨團今(21)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將機密攜出的時長為1分15秒,當中更有42秒在拍不到的地方,掀起軒然大波。對此律師黃帝穎直指,黃國昌消失的42秒,恐怕是洩密罪成罪關鍵。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今日向立院駐警隊申請調閱、複製監視器影片,她還原全案時間線,0點40分05秒,黃國昌帶著機密資料走出國防外交委員會;0點40分21秒,走下樓梯,身後跟著兩個助理,其中1位手上有2支手機,走下樓梯後就是沒有監視器的角落;0點41分03秒,黃國昌和1位助理走上樓梯,準備回委員會;0點41分20秒,黃國昌走到委員會門口還資料。
陳培瑜直指,「全程1分15秒,絕對不是黃國昌宣稱的30秒」,甚至不在監視器拍攝範圍內的時間長達42秒,足以把夾帶出去的國防機密資料翻拍完成,且當天她也有去參加會議,所以知道有幾張資料,因此可以篤定,42秒絕對足夠拍完所有資料。
對此,黃帝穎表示,此案有2大疑點必須查明,首先是黃國昌為什麼說謊說30秒,刻意掩蓋監視器死角的42秒?另他也非新科立委,機密文件不能洩漏已是常識,;然而,他專程到非其所屬的國防外交委員會機密會議,「夾帶國防機密竟謊稱不小心僅30秒,明顯違反經驗法則」。
針對外界質疑黃國昌可能翻拍機密、洩密,黃帝穎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普通洩密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過失洩密罪處2年以下徒刑;而《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過失洩密罪處2年以下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