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週一參與國防特別條例機密會議,離開時將機密資料帶走,民進黨團檢視監視器,打臉他所說的只帶走30秒,其實是75秒,而且其中42秒不在監視器拍攝範圍,質疑他在監視器死角做了什麼?今天上午民進黨立委赴北檢提告。
民進黨立委偕同律師,一早赴北檢按鈴,告發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週一將機密會議資料帶出會議室,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

律師黃帝穎:「主要的兩個法律的適用,一個是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國防機密的洩密,他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刑法的洩漏國防秘密,一樣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他的過失就算是過失的洩密,也有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大動作提告,關鍵在於黃國昌在監視器中,整整消失42秒,質疑他在看不見的死角,有沒有洩密可能。
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在立法院相關的監視器畫面當中,發現新的事證,到底他不在監視器畫面當中的42秒,還有他身邊的助理,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有沒有做出相關拍攝動作,或者是洩密的動作。」
立委(民眾)黃國昌:「針對這一群法盲,要刻意炒作這個議題,我的奉勸是在立法院裡面,好好該做一個立委該做的事情,不要一天到晚在那邊秀下限。」
國防部副發言人喬福駿:「立法院的機密會議的保密做法,是由立法院議事人員,依據立法院的相關的規範執行的,可能你要洽詢立法院,國防部沒有其他的說明。」

對於黃國昌作為,國防部沒有多做評論,但綠營不只訴諸法律,也要求調閱其他角度監視器,試圖還原事實,卻被硬生生擋下。
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昨天其實又加申,想要調其他角度監視器,但首先遭到周萬來的拒絕,黨團的委員不是只有申請調閱,我們還有申請複製,就是可以把影像帶出來,但我猜想周萬來秘書長拒絕我之後,可能接下來也會拒絕沈伯洋,跟王義川的複製,只會讓他們調閱。」
黃國昌將機密資料帶走,只要無法證明消失的42秒做了什麼,爭議就無法停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