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停車場甩尾燒胎 警火速逮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 發佈時間:2026/01/23 18:37更新時間:2026/01/23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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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停車場甩尾燒胎 警火速逮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民眾拍下一輛汽車冒出濃煙,還在8字型燒胎。(圖/翻攝畫面)

南部中心/莊舒婷、謝耀德 高雄市報導

23日清晨六點多,高雄一駕駛人將車開到中山大學裡的停車場,但他不是來停車,而是刻意耍帥甩尾、燒胎,輪胎與路面摩擦產生煙霧和臭味,警方獲報很快逮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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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停車場甩尾燒胎 警火速逮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監視器拍下,汽車駕駛在校園停車場燒胎。(圖/翻攝畫面)

一台汽車持續發出尖銳的摩擦聲響,還伴隨著濃煙不斷冒出,緊接著整台車往前開。駕駛將車輪左右擺動,誇張行為讓目擊民眾看傻眼,把畫面拍下來,指控駕駛惡意燒胎破壞。民眾:「我覺得很不OK很沒有公德心,而且很吵,喔非常囂張居然在這個地方,做這種違法的事情,我真的覺得太壞了太壞了太壞了壞。」民眾:「這邊就不能燒胎啊,它是輪胎欸輪胎燒下去很臭。」

中山大學停車場甩尾燒胎 警火速逮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過燒胎的地面,留下明顯的輪胎痕跡。(圖/民視新聞)
民視記者莊舒婷:「事發地點就在高雄中山大學,校園內的私人停車場,實際回到現場可以看到地面上還留有,歪歪(彎彎)曲曲交錯的輪胎痕跡。」透過監視器再來看看,當時車子開出停車格,就在寬敞的停車場裡,繞來繞去,疑似甩尾、燒胎的行為,不只讓灰黑色的地面留下痕跡,黃色和白色的標線,也被弄得髒兮兮,警方接獲消息後,聯繫校方協助報案,並通知29歲的朱姓車主到案說明。高市警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副所長林裕翔:「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金。」將車開進校園停車場,當作自家賽車場違規燒胎,校方表示後續將追究相關責任,警方也將依公共危險罪、毀損罪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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