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繼承母親留下的佛堂後,竟淪為神棍,染指感情受創、心靈脆弱的女信徒,前後共有3名女子遭誘騙,期間發生性關係次數高達數百次。更惡劣的是阿強在完事後還對女信徒精神羞辱「難怪妳老公去外面找女人」、「跟妳做很無聊」,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其利用宗教優勢地位侵權,判決阿強須賠償3名被害人共380萬元。


女子因此遭到誘騙,在106年簽下一切性行為均屬自願等同意書交給阿強,雙方在106年3月至108年2月間,都相約汽車旅館,在違反女子意願下發生性行為,受害期間長達2年,受害次數高達50餘次。阿強性侵得逞後竟還對女子表達不滿,以「和你修X很無聊」、「難怪你老公出去外面找女人」、「連修X都要我教」等語句羞辱對方,致使女子精神崩潰。台中地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共計3名受害女子分別賠償120萬元、130萬元及130萬元,合計3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