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巫旻璇報導
宜蘭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虐嬰命案!一對夫妻涉嫌長期對年僅3個月大的男嬰施暴,甚至多次將孩子重摔在床上,導致顱內嚴重出血,送醫急救後仍不幸喪命。更引發社會譁然的是,孩子命危搶救期間,這對父母竟前往礁溪泡溫泉,事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宜蘭地方法院近日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認定手段殘酷,判處父親11年有期徒刑,母親則被判3年4個月。
長子曾遭安置 虐待非首次發生
吳姓男子與朱姓女子育有兩名子女,長子早在113年間就曾出現受虐狀況,經社政單位介入後已另行安置。不料,夫妻倆隨後將暴力轉向僅3個月大的次子。114年1月間,吳男對外辯稱並未動手,表示孩子持續哭鬧、進食異常後突然意識不清送醫,最終仍因顱內出血及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檢警追查發現,夫妻倆早在113年9月就因男嬰哭鬧而出手掌摑;同年12月底,朱女更三度將孩子重摔在地板與床鋪上。到了114年1月,吳男再次將男嬰重摔,導致傷勢惡化送醫,仍回天乏術。

孩子搶救中卻泡湯 冷漠行徑引爆公憤 法院認定犯行重大
令人震驚的是,男嬰被送往醫院急救時,夫妻兩人竟選擇前往礁溪泡溫泉,對孩子生死漠不關心,相關行徑曝光後,引發社會各界強烈撻伐。檢方認定兩人長期對幼童施以不當對待,於114年1月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相關規定,將兩人以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酌後裁定羈押。
國民法官審理 父判11年、母判3年4月
案件近日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解剖結果顯示男嬰腦部出現硬膜下出血,屬嚴重外力造成。法院認定夫妻身為監護人,未盡保護義務反而施以凌虐,危害情節重大。審理期間兩人皆坦承犯行,最終判決吳男犯對未滿7歲幼童施以凌虐致死罪,處有期徒刑11年;朱女犯凌虐未滿7歲幼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