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紹庭詐領助理費案 二審判2年褫奪公權3年 支付國庫改200萬

  • 發佈時間:2026/01/27 14:51更新時間:2026/01/27 14:51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黃紹庭詐領助理費案 二審判2年褫奪公權3年 支付國庫改200萬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二審27日上午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刑度,在支付國庫的金額部份提高到200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圖/民視資料)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二審27日上午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刑度,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不過在支付國庫的金額部份從15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台灣死囚少1人!殘殺女建商「肢解10袋丟棄」 歐陽榕身亡相驗出爐
黃紹庭詐領助理費案 二審判2年褫奪公權3年 支付國庫改200萬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服務處仍持續運作,似乎準備投入年底選戰。(圖/民視新聞)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浮報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檢方認為量刑太輕,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27日判決,維持一審刑度,但支付公庫金額由1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並須增加7堂法治教育課程。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被告黃紹庭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只有檢察官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本院審理結果,認為原審量刑以及緩刑的宣告並沒有違誤,但就緩刑附條件的部分,認為尚有未合,因此撤銷原判決就緩刑附負擔的部分,另外諭知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以及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0萬元,並且要接受法治教育課程7個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黃紹庭詐領助理費案 二審判2年褫奪公權3年 支付國庫改200萬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示,黃紹庭在還沒定獻前,都能夠參與市議員黨內初選。(圖/民視新聞)

記者聯繫黃紹庭,沒接電話。檢方調查,黃紹庭從2014年底開始,擔任第2至4屆議員期間,涉嫌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助理補助費共1455萬元,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就在檢警發動搜索之際,黃紹庭竟搭機飛往中國廈門,返台後隨即遭到收押,兩個月後交保。如今二審判決出爐,仍可再上訴,由於案件還沒定讞,黃紹庭仍具有議員資格。國民黨高雄市黨部發言人張永杰:「針對黃紹庭議員二審判決結果,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尊重判決結果,後續將依照黨內相關規定辦理。」黃紹庭是否上訴,關係著能不能參與年底的市議員選舉,根據了解,黃紹庭服務處仍持續運作,似乎準備投入選戰,國民黨市黨部也表示,還沒定獻前,都能夠參與黨內初選。

更多新聞: 剴剴外婆傷痛難平、無法到庭聽判! 律師代為轉達「是一輩子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