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去(2025)年12月台中市第二警分局一名黃姓女偵查佐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等恐嚇言論,遭台中地檢署依恐嚇公眾罪起訴並羈押。而黃女父親今(27)日則透過委任律師公開指控,女兒長期遭二分局霸凌,造成身心崩潰,甚至因此罹患躁鬱症;並公開親筆信及黃女的就診資料,提到她曾被要求與休假的分隊長關在會議室「收驚」。對此,二分局回應表示黃與律師的說法「與事實不符」,並澄清「收驚」相關誤解。
黃父委律師曝女警親筆信 還原真相
黃父委任律師黃子欽今日公開黃姓女偵查佐的就診資料及親筆信,直指她因前(2024)年12月16日遭外送人員追撞,被對方索求200萬元和解金;外送人員並明言,未和解將不撤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造成黃女備感壓力,「分局雖稱有派員陪同開庭,實際上只是例行性掌握訊息,並未給予真正關懷。」另外,黃的信中更提到,自己曾被要求與休假分隊長關在會議室「收驚」。
黃子欽還公布了黃女的就診紀錄,指出她先前就已被診斷為躁鬱症,去年5月更因情緒焦慮、失眠等急性壓力反應,前往身心科診所就醫,而醫師也建議休養2週。
黃子欽並指出,二分局雖稱有派員陪同開庭,但實際上只是例行性掌握訊息,「並未給予真正關懷。」
二分局駁斥:沒有冷處理「以保障同仁權益為前提」
對此,二分局強調,自黃女與外送員發生車禍後,分局隨即依規啟動員警關懷與協助機制,「並非外界所稱冷處理」,並協助處理相關行政、司法及程序事宜,且均有具體紀錄可查證。

此外,二分局也駁斥黃子欽指警方「僅由督察人員陪同出庭,係為監督而非關懷」一說,強調陪同出庭的人員為偵查隊人員、陪同調解則是行政組人員,「目的在於確保同仁程序權益、協助溝通聯繫及即時回應法庭需求」。警局還直指分局「從未」要求或指示同仁必須達成和解,不是外界所說「施壓要求黃員儘速與對方和解,以免影響分局聲譽等說法」;二分局重申,相關調解與法律程序,均尊重當事人意願,並以保障同仁權益為前提,依法循序進行。
二分局刻意隱瞞黃女病情?「遵守醫療隱私」
對於黃女發出不當的恐嚇言論,外界質疑二分局當時在說明時,未提及她因車禍而造成的身心疾病,「是否有刻意掩蓋或隱瞞」。如今分局也嚴正澄清,「個人身心健康狀況,應遵守醫療隱私與人格權保障之規定」,因此當初並非刻意忽略或隱匿。
「收驚」是誤解!二分局澄清:僅送佛珠
有關於分隊長在休假時,將黃女關在會議室「收驚」一事,二分局則解釋,「應為誤解」,並表示,當時分隊長在徵得黃女本人同意後,安排在小會議室關懷談話,並在她同意的情形下,贈送佛珠手串讓其掛戴安撫情緒,強調「並非『收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