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2020年至2022年間,由媒體人周玉蔻成立的《放言》媒體,連續刊登多達40篇報導,批評時任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績效不彰、操守不佳」等,遭李紀珠提告反擊;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放言與周玉蔻確實有「不實言論」,必須賠償180萬、撤下報導,以及刊登勝訴啟事,回復李紀珠聲譽。
毀人名節?2020年至2022年間,由周玉蔻擔任總編輯的網路媒體「放言科技傳媒」,先後刊出多達40篇「獨家報導」,連續攻擊時任金管會副主委的李紀珠,過去在新光金任內違反法令、品格不佳等,李紀珠認為報導不實、亦未查證,損害她的名譽,憤而提告。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媒體應合理查證、平衡呈現、且亦須「適當、合理」評論;但《放言》報導不僅存在大量貶損用語,且消息來源幾乎都是單一、甚至「匿名來源」,確實損害李紀珠名譽,因此判決放言、周玉蔻,以及撰稿的陳姓記者,合計賠償李紀珠180萬元,並須下架不實報導、刊登李紀珠勝訴啟事等,以回復名譽。
對於一審裁決,李紀珠發出聲明,痛批放言、周玉蔻為博取流量、牟取私利,惡意杜撰內容不實的數十篇負面報導,手段「極其卑劣」;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