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男子梁育誌涉犯2020年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性侵殺害案,歷經多次更審後出現重大轉折。高雄高分院今(29)日上午就更二審作出判決,撤銷原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此案先前已兩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因要求釐清梁男是否具有教化矯正可能性等關鍵爭點,接連撤銷發回更審,最終導致量刑逆轉。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高雄男子梁育誌涉犯2020年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性侵殺害案,歷經多次更審後出現重大轉折。高雄高分院今(29)日上午就更二審作出判決,撤銷原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此案先前已兩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因要求釐清梁男是否具有教化矯正可能性等關鍵爭點,接連撤銷發回更審,最終導致量刑逆轉。

本案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鍾姓女大生獨自從長榮大學歸仁校區步行返住處途中,遭梁男隨機鎖定為犯案目標。梁男以事先準備的麻繩套住鍾女頸部,將其拖入路旁草叢。鍾女奮力反抗,過程中抓傷、咬傷梁男,仍遭性侵並最終身亡。
犯案後,梁男駕車載著鍾女遺體在台南、高雄地區繞行十餘小時,期間使用被害人財物購買飲食,甚至因無法支付油錢,將鍾女手機作為抵押,最後將遺體棄置於高雄大崗山區。
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鎖定梁男,於隔日下午在其住處附近將人逮捕。梁男當時刻意駕車經過家門卻未返家,試圖觀察是否已有警方埋伏。落網後,他一度否認犯行,並假意帶警方返回案發地點,企圖誤導辦案方向,最終仍被警方掌握關鍵證據突破心防,供出棄屍地點。警方在梁男身上及其車內,均採集到鍾女的血跡與DNA。
全案偵結後,檢方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梁男犯行重大,判處死刑。然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認為事實及法律適用仍有釐清必要,撤銷死刑判決並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仍維持死刑判決,但再度上訴後,最高法院指出,應釐清梁男殺人與強盜行為間,是否屬於一行為觸犯數罪的想像競合,或為各自起意、分論併罰,並要求查明梁男在犯案當下是否即具有殺人意圖,以及是否仍具教化、矯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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