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呂秋遠
這是美麗島事件大審的檔案照片,美麗島事件中,目前還有在政治圈裡任公職的人,只有陳菊。其他人不是淡出政壇、晚節不保,就是已經仙逝。而她,也在今天卸任公職。
美麗島事件,大概已經有許多人淡忘或是完全不了解。1979年12月10日,距離現在47年前,當時的黨外雜誌美麗島,在國際人權日發起遊行與演講,宣揚民主與自由,是的,你沒聽錯,當時立委只有部分可以選舉、總統由一群永遠不用選的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候選人通常只有一個,空一格蔣總統是專有名詞,總統只能是蔣。當時台灣戒嚴了30餘年,看簡體字書、判刑;聽中國廣播、判刑;研究馬克思主義、判刑;主張共產主義,死刑。
他們在那天晚上,主張解除戒嚴、要民主、要自由,但是有一群理平頭,衣服別有青天白日徽章的人,往台上的演講者丟擲雞蛋,並且不斷叫囂。場外鎮暴部隊逐漸縮小包圍,不僅釋放催淚瓦斯,還以強烈探照燈照射群眾,挑起民眾情緒,終於引發兩邊強烈衝突。
報紙上看到的新聞都是「暴徒」攻擊員警, 還有地方媽媽跪下來,希望「暴徒」不要打警察。警察滿頭是血,暴徒得意洋洋。第二天,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開始搜捕這些參與的「暴徒」,並緝獲「匪首」若干。
要想像當時的場景嗎?其實不用。前幾年的香港,就是當年的高雄。特首不能直選、議員只有部分可以選、報紙挺警察、演藝人員挺警察、輿論挺警察,這些呼籲民主自由的人都是暴徒,意圖讓台灣變亂,共匪就會侵略台灣。
這些「匪酋」當中,施明德始終談笑風生,坦然面對唯一死刑的叛亂罪威脅。其他人,包括陳菊,一臉嚴肅,面對國家機器的迫害,坦然赴死,沒有人賣友求榮,沒有人跪地求饒。呂秀蓮、陳菊,就是當中的女中豪傑,呂秀蓮,演講20分鐘,換來12年有期徒刑;陳菊,3天後逮捕,1986年才出獄。
1980年1月,面臨最高刑度是死刑的叛亂罪,陳菊當年29歲,她在獄中寫下遺書,其中有一段是這樣的:
「願所有受苦、被受縛、被壓迫的人早日得到解放,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祈法律能象徵代表正義,而非只是統治的工具,形同具文愚弄人民。」
對於民主富二代來說,大概很難理解,「不能選總統、直轄市長、投票開票會停電、看本書會被關10年,出獄以後終身找不到工作、隨時被跟監、說錯話就會被終身監禁、不能上街遊行、抗議」的台灣,更會覺得本來就應該這樣。
不,不是的。民主不是自來水,自由也得要裝水龍頭。
陳菊,當時站出來呼籲解除戒嚴,即便著有死刑的威脅,她仍然可以在29歲的芳華,寫下一段鼓舞後人的文字。而且在往後從政時,始終如一。她這一生,曾經為了民主政治,面臨死刑威脅。為了自己的信念,被囚禁6年。而今,她因為生病,即將從公職卸下重擔,我只能說,謝謝她過去為台灣、為民主政治的理念,所做的一切。
花媽,希望您可以好好養病,我們有許多人,希望您早日康復,好好生活。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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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律師
責任編輯/Emera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