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上報
屏東動物防疫所驚傳性侵案件!一名陳姓男課長在2021年間,以「有要事幫忙」為由,在所內2度強拉女同事猥褻、性侵得逞。案件曝光後,屏東地檢署去年11月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陳男,並求處10年徒刑。對此,屏東縣政府表示,案發後已將陳男記1大過、降調非主管職,若判決結果屬實,將依法加以嚴懲。
據《鏡週刊》報導,陳男在2021年4月間,以業務人力需求為由,將女同事叫進辦公室後,2度對其猥褻、性侵得逞。事後受害女子向屏東警分局報案,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有詢得對方意願,屏東地檢署第一次做出不起訴處分,女子不服、再提出抗告。
檢方再偵查,經檢視驗傷結果,發現女子下體有撕裂傷,以及2名證人和1名心理諮商師證述,被害人於案發後出現害怕、恐懼、憤怒等情緒,加上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報告書,和女子日記等證據,可得知被害人因陳男行徑影響身心狀態甚鉅。檢方去年11月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陳男,並建請法官求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對此,屏東縣政府表示,事發後即成立性平會調查,經內部評議成立後,記陳男大過一次,並降職、調離不同單位處分。而妨害性自主部分,將待法院判決確定,若屬實將依法加以嚴懲。(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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