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筱舲報導
新北市去年發生駭人的連環闖空門猥褻案,一名李姓男子(以下簡稱李嫌)去年先後非法潛入民宅及女子宿舍,對屋內女性伸出狼爪,甚至持空氣槍脅迫猥褻並施暴致傷。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嫌僅為滿足私慾,犯下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等多項重罪,惡性重大、且犯罪後毫無悔意,日前判處李男有期徒刑 4年,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熟睡驚醒赫見裸男躺身旁!惡男持槍闖宿舍「掐頸重擊」女員工
據判決指出,李嫌於去年8月先是潛入一處未鎖門的民宅,走進被害人房間,並裸露下體躺臥在熟睡中的被害者旁邊觀看,還趁被害者剛驚醒來不及防衛之時,強行撫摸被害者的臀部,事後卻辯稱是「誤闖」;沒想到在案件審理期間李嫌再次犯案,同年10月再度攜帶空氣槍闖入女子員工宿舍,脅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遭拒後李嫌竟惱羞成怒,不僅對被害者掐頸摸胸,還持槍重擊女子頭部造成前額撕裂傷,受害人逃出宿舍向舍監求助,警方隨後將李男逮捕。

法官怒斥手段惡劣!色狼辯稱「誤闖躲人」 毫無悔意遭判4年
法院審理時,李嫌態度不佳,仍試圖推諉卸責,辯稱是為了躲人才誤入房間。法官審酌監視器畫面與DNA鑑定結果,斥責李嫌手段惡劣,為了滿足私慾,持凶器侵入他人住宅、對被害人施行性騷擾、猥褻和暴力行為,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居住安全,且李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和解。最終法官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等,判處李嫌4年徒刑,並宣告沒收犯案用空氣槍,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