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許雯絜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卸任立委前就宣布會有5個身分,包含擔任直播主與投入新北市長選戰,但近期被爆出開2天直播就收近30萬元的抖內,外界也關注未來抖內是否也納入《政治獻金法》。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強調用抖內方式,並不符合未來候選人可以使用的正式、合法政治獻金的管道。
劉世芳表示,黃國昌已經不具備立法委員的資格,但是不是法定的某縣市候選人資格,則要按照《政治獻金法》提供的相關規範,給包括監察院在內做較好的審查。
她接著說,由於抖內是經過數位網路過來的事情,因此不容易調閱、監控、審查,所以用抖內方式,並不符合未來候選人可以使用的正式、合法政治獻金的管道。
至於加強法律規範的部分,劉世芳則強調,內政部已經和監察院完成多次會議,現在送行政院會審議中,未來會送給立法院來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