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今(5)天開庭審理罷免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涉偽造提議書案,新北藍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民進黨新北市新店區前黨部主委吳春美都認罪,盼法官從輕量刑,以利自新。
本案源自於北檢接獲網紅「四叉貓」告發陳乃瑜罷免案一階連署書疑有偽造情事,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北檢依程序立案後,由承辦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進行調查。檢察官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資料,分析相關事證及進行筆跡鑑定,發現部分提議人確有遭冒名提議情事。去年12月間依刑法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3人。
媒體《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檢方發現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於黨內議員初選失利後,經林姿伶協助延續政治生命,為還人情,吳指示兒子、媳婦偽造666份假連署。
北院今先行開審查庭,審查庭法官卓育璇認為,檢方起訴犯罪事實仍需釐清,因此無法馬上結案,決定將案件移由一般法庭審理。
被起訴的3人今開庭時全認罪。3人辯護律師皆表示,3人已承認犯罪、已與被害人和解;,請法官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