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台中清泉崗空軍第三戰術戰鬥機聯隊爆發綠能貪瀆弊案。聯隊許姓中校科長、退役中校葉姓雇員,與陳姓士官長、蔡姓少校參謀官,在辦理營區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時,勾結具黑道背景的綠能掮客,接受業者行賄招待。彰化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4名現役、退役軍士官 8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案情經過
判決指出,該聯隊於2022年辦理營區房舍太陽能光電系統工程標租案,公開徵求廠商投標時,許姓中校、陳姓士官長、葉姓退役雇員及蔡姓後勤參謀官(後升至少校),引進有黑道背景的掮客陳姓仲介介入,並由陳男再找來 黃姓廠商 參與投標。
雙方事前商定總開發金額約2億元,其中2成作為賄款。賄賂內容除現金外,還包括高檔餐飲與不當招待。檢方查出,退役中校葉姓雇員與陳姓士官長一年內各接受13次不當招待,每次約2萬元,相關時間、次數與金額皆被記錄在案。
資金糾紛引爆案情
黃姓廠商現場會勘後,發現場地光線條件不佳,擔心投資失利,卻又忌憚掮客有黑道背景,被迫分批交付5千多萬元賄款,並遭施壓要求提高標案金額至1億2千萬元。黃男事後自稱「誤入賊窟」,案件因此曝光。
判決結果
審理期間,許姓中校與蔡姓少校否認犯行,但葉姓退役雇員、陳姓士官長、掮客及業者均坦承並供出資金流向。彰化法院分別判處許姓中校11年8月,葉姓退役雇員13年,蔡姓少校8年,陳姓士官長8年6月,陳姓掮客1年8月,黃姓廠商6個月。
承審法官指出,許、蔡二人身為中高階幹部,卻將主管業務作為交換利益工具,嚴重破壞軍紀與採購公正,動搖社會對國軍廉潔的信任,加上否認犯行,因而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