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的兒子顏大鈞,涉入投資詐騙上億元,一度遭到拘提收押,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以詐欺取財共6罪,判刑7年10月;法官也提到,顏大鈞的不當手法,包括利用父親政商關係,取信於人,進行詐騙;全案仍可上訴。
顏大鈞去年在高雄小港機場櫃台前,被攔下來,當時他因為涉嫌詐騙被限制出境,離開機場後,不知去向,去年6月被警方在安平區逮捕。顏大鈞長期打著政二代名號,四處找人投資。被害人說,他會講幾個知名的人物,然後說要一起投資。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楊書琴表示:「顏姓被告明知自己沒有資力,且無投資項目,仍自110年間起,利用其父親曾任台南市副市長的身分,政商關係良好以此方式取信於人,分別以不同投資事由,向被害人6人詐取財物,數百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
實際上,顏大鈞虛構多項投資案,從民國110年起利用父親顏純左的政商關係,取信於人,鼓吹投資當舖和公部門的工程,賺取利息分潤,造成6人共交付1億多元。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楊書琴指出:「顏姓被告坦承犯行,本院審酌各被害人,所受高額財產損失的金額,以及被害人到庭所陳述的意見,對顏姓被告所犯6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1年到3年10個月不等。」

6名被害人被吸金上億元,法院依據詐欺取財罪,判處刑7年10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六千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