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中配李貞秀遞補成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但因其仍未放棄中國國籍,引發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更表示,為防國安風險,未來不會提供「機密等級以上」文件給李貞秀。民進黨中國部今(8)日以德國、韓國及以色列為例,民選公職必須對國家負有「單一」及「可驗證」的政治忠誠;而且台灣對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的規定其實非常清楚,過去也有許多案例被具體實踐,不應有模糊空間。
民進黨中國部指出,近期民眾黨提名具中配身分的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兩年條款要進行遞補所引發的爭議,被簡化成「歧視陸配」、「打壓新住民參政權」的指控;然而這樣的說法,其實刻意忽略了問題的核心,「民選公職,必須對國家負有單一及可驗證的政治忠誠!」
最核心的爭議,在於李貞秀的雙重國籍問題,雖然依《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中國籍配偶「在台設籍10年以上」可取得登記參選資格。但同時《國籍法》也規定,擬任公職者必須在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在就職後一年內繳交證明;若未完成,立法院依職權可予以免職。
民進黨中國部說明,兩岸條例只處理「參選資格」,是否具有「任職資格」必須回到國籍法的規定;然而,現在的政治操作通常只談前者、迴避後者,同時刻意忽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互不隸屬的事實,只把個案政治化,藉機歸究政府製造社會對立,如果讓其成功必將成為台灣國家安全的缺口。
事實上,這不是台灣獨有的問題,所有處於安全壓力的民主國家,如之前的西德、韓國跟以色列,都面對類似的情境,也有明確的處理方式。民進黨中國部指出,德國規定外國籍配偶不論來自哪個國家,若未完成入籍與憲政忠誠審查(可由情治單位介入),沒有任何「例外參政」的空間。
至於南韓規定跟台灣比較像、但更直白,與敵對政權(北韓)存在國籍或組織關係者,一律不得擔任公職,完全沒有模糊地帶,也不能透過政治協商解套;而以色列則是把「敵對」直接寫進國家生存邏輯中,明文要求即使已取得國籍,只要被認定支持敵對勢力或否認國家存在本身,都可以被禁止參選。
民進黨中國部表示,從這些國家可以發現,不會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允許「未完成國籍與忠誠整合的敵對國籍配偶」,可以模糊的進入民選公職任職。回到台灣,對於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的規定,其實非常清楚,過去也有許多案例被具體實踐,不應有模糊空間。
現在的問題是刻意只談「參選資格」,卻避談「任職資格」,並想利用制度落差突破兩岸主權界線。這樣的操作,最後傷害的不是任何個人,而是整個民主制度的可信度。
最後,民進黨中國部強調,民選公職必須建立在清楚及可驗證的國家忠誠之上,應該是所有憲政民主國家都會遵守的基本原則,尤其是在中國對台灣升高敵意的當下。如果我們連這一點都不敢說清楚,那台灣的民主自由將會被逐步掏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