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林樹銘、劉尹淳 高雄市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把車子臨停在飲料店旁的紅線道路上,員警到場請他將車移開,沒想到男子竟反嗆不能下車買飲料嗎,這下讓員警決定不規勸,直接警開單舉發。

員警接獲民眾檢舉,一輛白色轎車,大辣辣違停在紅線上,沒想到駕駛,絲毫不覺得自己有錯,氣噗噗理論。駕駛超生氣,音量越來越大,還反嗆員警,哪裡有違規。事發地點在高雄左營區的華夏路,43歲的林姓男子想買飲料,把車子違規臨停在飲料店旁的紅線道路上,以為車上有乘客,就不算違停,員警獲報到場請駕駛把車開走,但他卻情緒激動屢勸不聽,員警決定不再規勸直接製單告發。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副所長蔡京展表示,經查係林姓男子,於劃設紅線之路段違規臨時停車,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依法製單舉發。

違停亂象不只一件,仁武區的知名鵝肉店前,也被民眾直擊,至少三台轎車,違停在機車道上,疑似都為了買鵝肉。附近店家表示,生意以前比較好啦,可是現在還是不差啦。民眾表示,6點多7點左右,你來看,旁邊這些就是違停的,他們的停車場可能不夠大啦,一定不夠大啊,生意太好。民眾說,鵝肉店的生意很好,店面附有停車場,但疑似停車格不夠停,警方統計,今年1月截至2月9號,光是員警巡邏開單的違停案件,就多達10件。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副所長黃志旭表示,本分局針對網傳影像地點獲報1件民眾檢舉違停報,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規定,分別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為了買東西的一時方便,把車輛違停馬路上,不僅影響到其他用路人,還被警方依法開罰,簡直是和荷包過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