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曾詠晞報導
回顧台灣當代政治史,2015年2月10日是個關鍵的轉折點。台北地檢署在當天針對前一年(2014)爆發的「太陽花學運」(318運動),依妨害公務、煽惑他人犯罪等多項罪名,正式起訴包括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以及時任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在內的119人。最終在2018年時,「318占領立法院案」全案無罪,只有部分人員因毀損公物而遭判刑。


「半分忠」引燃導火線!學生占領議場訴求程序正義
「太陽花學運」(318運動)源於2014年3月,時任立委張慶忠在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時,以短短30秒宣布完成審查並送交院會存查,引發「黑箱作業」的強烈質疑。這段僅歷時約半分鐘的爭議程序,也讓張慶忠被外界譏諷為「半分忠」,成為議事程序缺乏實質審查的諷刺性代名詞。而後學生與公民團體隨後衝入並占領立法院議場長達24天,核心訴求包括「退回服貿協議」以及「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法律與正義的辯證 司法首度引入「公民不服從」概念
318學運過後1年,北檢當時將事件區分為「318占領立法院」、「324攻佔行政院」及「411圍攻中正一分局」三大案進行處理。針對318案,檢方認為參與者涉嫌闖入立法院議場、辱罵並推擠維持秩序的警員,行為已觸犯法律。然而,辯護律師團與被告則主張,參與者的行為是為了阻擋程序不正義的《服貿協議》通過,屬於憲法保障的「公民不服從」權利。

隨著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於2017年一審宣判林飛帆等22人全數無罪,判決書中引用了「公民不服從」的概念,認為抗爭行為是為了阻擋具有重大瑕疵的議事程序,具有正當理由。即便隨後檢方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仍於2018年維持無罪定讞。這份判決確立了台灣司法在面對公共事務抗爭時,對於「言論自由」與「抵抗權」具備更高的容忍度,也成為台灣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歷史影響與回望 太陽花運動如何重塑台灣政治地景
太陽花學運的起訴與最終判決,對台灣歷史產生了深遠影響。它徹底改變了台灣的兩岸經貿走向,台灣社會開始重新審視與中國之間的經濟依賴風險。同時,這場運動催生了「第三勢力」政黨的崛起,許多當年的學運參與者與義務律師,隨後陸續步入政壇,改變了長期以來國民兩黨對峙的政治版圖。透過司法審判的過程,促使後續政府在推動重大法案時,必須更加重視程序透明與公眾溝通。11年後的今天,當我們重看這份起訴書,不僅是在閱讀法律文件,更是在回首台灣民主在碰撞與磨合中,如何找尋到更為堅韌、多元的體制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