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Fumi阿姨」踹飛北捷逼讓座婦 法院認「互毆」代價出爐

  • 發佈時間:2026/02/10 16:45更新時間:2026/02/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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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Fumi阿姨」踹飛北捷逼讓座婦 法院認「互毆」代價出爐
曾姓婦人日前用包包揮擊逼年輕人讓座不成,當場被對方一腳踹到對面的空座位裡。(圖/翻攝自Threads)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大眾運輸上的「優先席」讓座爭議不斷,73歲曾姓婦人去(2025)年9月29日搭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想坐優先席,先持手提袋攻擊位置上的張姓長髮男子(Fumi 阿姨),遭張男反擊,甚至讓曾婦「被踹飛到對面座椅」,該畫面被民眾錄下發布在社群引發熱議。近日法院判決出爐,踹人的乘客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4000元罰鍰,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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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 阿姨日前出面,持當時也拿著的三宅一生袋子,主動出面受訪。他當時表示,當時「只是想保護自己」,沒要挑釁任何人;他也向大眾致歉,「沒想要占用社會資源,和製造安全紛爭,希望能理性溝通社會上所有議題。」


快新聞/「Fumi阿姨」踹飛北捷逼讓座婦 法院認「互毆」代價出爐
Fumi阿姨(圖中)持當時也拿著的三宅一生袋子,接受媒體訪談。(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儘管張男稱是自保,不過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法院原裁罰6000元,經張提出聲明異議,法院認為老婦在第四次施暴時,Fumi阿姨已用左腳阻擋,老婦未再繼續動手,侵害已屬過去,Fumi阿姨接續出腳踹人,已不符「現在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要件。


另外,法院認為,雙方明確對彼此施加暴行,雖未造成實際傷害,仍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的「互相鬥毆」,念在Fumi阿姨為初犯,加上過往素行、犯後態度良好,最終撤銷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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