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杜子心報導
農曆新年將至,不少民眾早已訂好機票、換好外幣,準備趁假期出國旅遊。不過在忙著規劃行程與血拚清單前,財政部關務署提醒,出入境時若攜帶現金、黃金或珠寶超過規定卻未誠實申報,海關可依法將超額部分甚至全部物品沒入,辛苦存下的錢可能當場充公。春節向來是返鄉與出國高峰,海關已安排人力因應,呼籲旅客務必事前確認規定,避免在機場臨櫃時手忙腳亂。

依現行洗錢防制與通關規定,每名旅客不分年齡,各類財物採分項計算,新臺幣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2萬元;外幣現鈔與無記名有價證券合計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許多人以為分開放在同行家人身上就能過關,但海關是按「每人每項」認定,仍可能被查核。更要注意的是,新臺幣與人民幣就算主動申報,超過限額仍不得自由攜出或攜入;入境者須將超額部分封存於海關,出境時領回,出境者則不得帶走。只有外幣與有價證券在完成申報後,才能全數攜帶。若未申報被查獲,將依《海關緝私條例》處理並沒入。

除了現金,金飾與珠寶也在管制範圍,黃金總值超過2萬美元須申報,若超額還得向貿易署申請許可並正式報關;鑽石、寶石與白金若總價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且超出自用目的,同樣必須申報。菸酒亦有免稅額度限制,年滿18歲可攜帶自用免稅酒1.5公升,年滿20歲可攜帶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超額部分將依《菸酒管理法》裁罰。另如攜帶肉製品、水果、未經核准的加熱菸等物品入境,最重可面臨高額罰鍰與刑責。關務署建議,如對攜帶物品是否需要申報有疑問,可事先查詢官網或於紅線檯主動詢問,以免假期還沒開始就先付出高額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