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執勤時遭毒品前科女子陳嘉瑩駕車拖行不幸殉職,案件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法院今(11)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陳女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宣判瞬間,她當場癱坐椅上。案件仍可上訴。

本案採國民法官制度審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庭訊中,陳女否認具殺人犯意,辯稱當時驚慌失措只想離開現場,並指劉宗鑫抓住其衣物影響駕駛,她認為車輛起步後對方會自行放手,未料釀成死亡結果。她並提及羈押期間產下一子,表示渴望與孩子見面。然而檢方調查發現,陳女案發後與友人通訊內容顯示,她曾要求對方協助處理並丟棄車內毒品;當妹妹傳訊斥責「妳瘋了嗎」、「你把人撞死」時,她則回稱是因對方找麻煩、不想被冤枉。此外,她在看守期間表示劉宗鑫並非親人,「難以產生悲傷情緒」,對妹妹要求抄寫佛經懺悔也表達抗拒。11日下午5時35分站立聽判,得知判處死刑後隨即軟坐椅上,面無表情。

回溯案發經過,陳女於2024年9月30日深夜吸食安非他命,駕駛權利車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外紅線處。巡邏中的劉宗鑫發現車牌遭註銷上前盤查,陳女拒檢逃離,當劉宗鑫伸手進車窗抓握方向盤試圖制止時,她突然猛踩油門高速逃逸,沿途蛇行並拖行劉約200公尺,最後再以車身左側撞擊施工護欄,導致劉宗鑫傷重殉職。

劉宗鑫父親受訪時沉痛表示,這起事件重創的不只是一個家庭,而是連帶撕裂三個家庭的生活。他指出,首先是自己與妻子辛苦建立的家庭,其次是宗鑫與妻子的家庭,最後還包括宗鑫岳父母的家庭,對所有人而言都是難以承受的打擊。他也提到,庭審過程中被告辯護律師的發言讓他難以接受,情緒激動之下感到相當憤怒,最終選擇提前離開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