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鄭榮文、劉尹淳 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名男子,因為種植的瓠瓜藤,延伸到馬路上,遭鄰居用鋸子砍斷,導致他的瓠瓜無法收成,憤而提告,向對方求償12萬元,一審判決駁回,二審因為法官認為,罕見瓠瓜並非常態,損害舉證困難,只判賠5000元,男子相當不服,25日抱著種植的巨無霸瓠瓜到法院陳情。

抱著巨無霸瓠瓜,到嘉義地方法院前,想向法官陳情,這位嘉義市民郭瑞豐,兩年前因為種植的瓠瓜藤,延伸到馬路上,遭鄰居用鋸子砍斷,造成瓠瓜無法收成,郭瑞豐憤而提告,向對方求償12萬元,一審判決駁回,沒想到二審只判賠5千元,讓他大喊不服。瓠瓜官司當事者郭瑞豐表示,他砍了三棵,總共加一加1百顆瓠瓜,如果像我這一顆是30斤的,1斤我只要賣50塊就好,市值就有15萬。

法院派代表收下巨無霸瓠瓜,而郭瑞豐也解釋,這顆來自屏東的巨無霸品種,一顆通常30斤以上,若以一棵瓠瓜樹能生出40、50顆瓠瓜,總市值就超過12萬元,但法官卻以罕見瓠瓜並非常態,認為損害的舉證困難,裁定對方僅需賠償5千元。瓠瓜官司當事者郭瑞豐表示,這次政風處陳主任有接受我的陳情,我對這件事情不滿意但還能接受,因為最起碼人家陳主任,他有誠意要來了解狀況。
實際來到果菜市場,瓠瓜種類多樣,有口感細膩的梨蒲、顆粒較大的花蒲,以及長形瓠瓜等,屏東每年的熱帶農業博覽會,也會設計瓜果長廊,讓民眾寓教於樂,大顆的瓠瓜,也因為外型喜氣,很常被拿來做觀賞用途。蔬果行業者表示,小小顆的時候它是可以吃,但是如果長大,很大的那個是當觀賞作用,過年很有喜氣這樣。原本可以收成的瓠瓜,卻被一口氣滅門,儘管法院判決已定讞,判決結果是否合理尚待討論,但也意外掀起民眾對於農作物,損害如何賠償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