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日前公布新一批禁用詞,其中,涉及台灣方面的詞彙中,加註稱「台灣與祖國大陸」是對應概念,不得並列稱「兩岸三地」、「中台」。
新華社這波禁用詞,共有5大類,包括社會生活類、法律類、民族宗教類、涉及領土主權及港澳台、國際關係類。
涉及領土、主權和港澳台的禁用詞有13條,新華社說明「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關於台灣政府機構名稱,新華社指出,若無法回避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等。
新華社也規定也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且「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其他禁用詞包括,「對台灣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
另外,新華社新規也不得將海峽兩岸、香港並稱為「兩岸三地」。要將「港澳台遊客來華旅遊」稱「港澳台遊客來大陸(或內地)旅遊」。「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混淆。
還有一些禁用詞包括,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台」等,應使用「大陸與台灣」或「閩台」等。
這份禁用詞清單還指出,不得將台灣稱為「福摩薩」,如報導中需要轉述,一定要加引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