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KTV強壓腿「跨坐搖臀」磨蹭女同事!事後辯因1事失控…盼獲減刑

  • 發佈時間:2026/02/28 14:55更新時間:2026/02/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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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KTV強壓腿「跨坐搖臀」磨蹭女同事!事後辯因1事失控…盼獲減刑
鄧男在公司聚會KTV包廂內涉猥褻女同事,一審判8月徒刑,二審和解後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張予柔報導

高雄一名鄧姓男子在公司聚會時,在KTV包廂內對女同事做出猥褻行為,遭對方提告。一審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鄧男不服上訴,二審期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與被害人諒解,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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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KTV強壓腿「跨坐搖臀」磨蹭女同事!事後辯因1事失控…盼獲減刑
鄧男在KTV包廂內違反女同事意願做出猥褻行為,事後遭提告強制猥褻。(示意圖/由AI輔助生成)

公司KTV聚會變調 鄧男涉強制猥褻遭提告

根據判決指出,事件發生在2023年12月5日晚間8時許,鄧男與女同事小花(化名)一起參加公司在KTV舉辦的聚會。大家飲酒歡唱,氣氛熱絡,沒想到鄧男卻在包廂內違反小美意願,用腳強行撐開她的雙腿後跨坐在其身上,並持續以前後搖擺臀部、上下壓坐等方式磨蹭,過程中還碰觸她的雙腿與腹部,甚至拉住她的雙手碰觸胸部。小花感到驚嚇與羞辱,事後憤而提告,指控對方強制猥褻。

高雄男KTV強壓腿「跨坐搖臀」磨蹭女同事!事後辯因1事失控…盼獲減刑
鄧男一審遭判8個月徒刑,上訴後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二審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民視新聞網)

一審判8個月未和解 二審調解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

案件進入一審審理時,雙方未能達成和解,法院認為鄧男行為已明顯逾越男女交往分際,且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鄧男隨後提起上訴,主張當時因飲酒失控,事後深感懊悔,已向被害人道歉並給予適當賠償,盼獲得從輕量刑。他也表示,當時因涉他案遭通緝未能出庭,錯失和解時機,懇請法院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二審法官認為,鄧男已與小花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義務,小花也表示願意原諒,並給予從輕量刑。法院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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