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陳崇翰、黃兆康 基隆-新竹報導
基隆一名女子透過外送平台,訂了份615元的餐點,但下樓後卻沒看到外送員的身影,由於對方不是第一次,她氣得報警處理,認為對方業務侵占。不過對方辯稱,等了十分鐘,是女子沒下來取餐。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外送員實際停留時間,不到一分鐘,判外送員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為了省時,為了方便,許多人會利用外送平台點餐,滑滑手機,網上結帳,餐點直接送到你手上。不過,萬一點你的餐,沒交到你手裡,你會怎麼辦。基隆一名女子,透過外送平台,點了一份615元的餐點,系統通知她餐點抵達,但下樓卻沒看到人。她氣憤提告,因為這名外送員,之前也曾沒給餐,她錄影存證,狀告對方業務侵占,雖然對方否認,表示等了十分鐘,但法官調閱監器畫面,發現外送員7點54分58秒抵達,55分21秒就騎車離去,停不到一分鐘。基隆地院判該名外送員,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

民眾:「跟他的比例原則不太符合,應該看餐點的金額大小,然後作賠償才對,十八萬有點太多了,除非她點到十萬的東西啦。」外送員(非當事):「啊那個外送員也有不對啦,因為我們那個系統有規定,要等客人等到十分鐘。」或許外送員,忙著接其他單,但僅僅停留不到一分鐘,為了一筆615元的餐,卻挨罰18萬,實在不划算。外送亂象,除了餐點沒送達外,還有人送了餐,但態度不佳摔餐點。當事民眾(變音):「我就聽到門外有一聲碰很大聲,我就去調監視器,我就看到 誒 他用丟的,丟很大力,然後我就直接回電話給他,我就問他就是為什麼餐點要用丟的,然後他態度就很差。」

新竹有上班族,點了餐,之後突然聽到巨響,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自己的餐點,被外送員狠摔在鞋櫃上,去電給外送員,對方嗆她,要報警就報。外送員(非當事):「看自己要不要送啦,如果不要送就轉掉就好了,用丟的? 不會啦,沒那麼(沒)品啦。」外送員送餐賺外快,固然掌握時間很重要,但該守的職業道德也要守,投訴改進事小,吃上官司,可就麻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