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花蓮堰塞湖洪災19死!林清水起訴求刑10年、檢不排除約談徐榛蔚

  • 發佈時間:2026/03/09 12:34更新時間:2026/03/0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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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花蓮堰塞湖洪災19死!林清水起訴求刑10年、檢不排除約談徐榛蔚
花蓮縣光復鄉長林清水遭起訴求刑10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首次上稿:03/09 11:08
更新時間:03/09 12:34(更新內文)

即時中心/顏一軒、謝宛錚報導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2025)年9月23日溢流,共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光復鄉長林清水因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自1月中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花蓮地檢署今(9)日偵結,認定林清水、鄉公所祕書張源寶與民政課長王詠濬身居要職卻「罔顧人命」,犯後推諉卸責、肆意狡辯、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對林姓被告量處法定最重刑度有期徒刑10年、張姓、王姓被告均建請量處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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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指出,不會偵結起訴就是句點,只要跟本案相關的權責機關,檢方都在持續偵辦中,將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至於被問及是否會約談花蓮縣長徐榛蔚,他則點頭證實。

最新/花蓮堰塞湖洪災19死!林清水起訴求刑10年、檢不排除約談徐榛蔚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圖/民視新聞)

廖榮寬說明,花檢偵結林姓被告等3人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案件並提起公訴,林姓、張姓與王姓被告等3人,涉犯《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第216條、213條、220條第二項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均提起公訴。

廖榮寬表示,114年7月底,馬太鞍溪上游形成堰塞湖,同年9月18日,「樺加沙」颱風即將來襲,農業部因此於9月19日召開會議,決議依照陽明交通大學研究團隊的分析報告,將影響範圍定為鳳林鎮長橋里、萬榮鄉明利村以及光復鄉大平村、大馬村、東富村。

他指出,林保署花蓮分署於同年9月21日上午11時發布黃色警戒,建請影響範圍內的弱勢族群先行撤離,光復鄉長林清水當時在宜蘭參訪,輕忽災害的嚴重性,仍然依照原定行程參訪,指請張姓秘書代為視訊9月21日下午3時舉行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

廖榮寬提及,這次會議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光復鄉從3個村變成10個村,總共1744個門牌;林姓被告及張姓被告明知疏散範圍已大幅度擴大,林姓被告卻於9月21日傍晚從宜蘭結束參訪行程返回花蓮後,未立刻投入防災指揮工作,反而與張姓被告一同宴請軍方協助撤離的人員,在當地小吃店餐敘。

廖榮寬表示,林保署花蓮分署於9月22日上午9時對外發布紅色警戒,建請立刻執行強制撤離,但被告3人卻依然在同日8時,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9時的村長會議也只有通知部分村長參加,甚至指示只對大馬村的香草社區、大平村2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也沒協調警方派員淨空警戒區域,使不知情的民眾、車輛,仍然在警戒區域內正常活動。

他強調,林姓被告更於9月22日下午擅離職守,前往鳳林鎮的牙醫診所進行植牙;被告3人為了掩蓋職務廢弛,並應付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花蓮縣政府的督導,明知未實際清查影響範圍內的實居人口,亦無強制撤離所有保全戶,卻憑空捏造垂直避難、依親及實際撤離人數。

廖榮寬說,9月23日上午10時,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召開會議時,林姓被告謊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因此其他相關災害防救機關沒有採取進一步的協助或督導作為;同日下午2時50分,馬太鞍溪堰塞湖開始溢流,導致19名在警戒區的民眾,因被告3人廢弛職務、未對全數保全戶執行強制撤離及交通管制,因而遭水土泥沙淹沒口鼻窒息死亡。

量刑意見部分,廖榮寬指出,被告3人身居要職卻枉顧人命,犯後推諉卸責、肆意狡辯、態度惡劣,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公平正義,建請法院對林姓被告就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量處法定最重刑度「有期徒刑10年」;張姓、王姓被告均建請量處有期徒刑9年。

至於民眾提告花蓮縣政府以及其他權責機關相關人員,於本次災害防救過程中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部分,廖榮寬強調,花蓮地檢署仍會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持續積極偵辦以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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