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對藍營追徵11億元,國民黨不服提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沒有講清楚,今(11)天撤銷處分,判國民黨勝訴確定,國家將無法再向國民黨追討11億元。對此,黨產會官員痛批,法院見解非常狹隘,對轉型正義而言是很大打擊。
根據黨產會調查,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建物在日治時期,由日本赤十字社台北支社使用,二戰時交給日本海軍水交社,做為海軍俱樂部用途使用。戰後移給東南行政長官公署,官方改開「凱歌歸」餐廳,後變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國民黨在1994年將舊中央黨部拆除改建,後以23億元的售價,轉賣給張榮發基金會。
媒體《自由時報》報導,黨產會官員表示,從最高行的判決理由來看,法院對於不當黨產的認定是用非常狹義的解釋,極度限縮不當黨產的範圍,亦即法官把已被國民黨處分掉的不當黨產,排除在追討的範圍。
官員指出,法院認為黨產會未對國民黨不當取得的價格做出說明,但事實上,舊中央黨部那塊土地原本是機關用地,但那本來就是國民黨不該取得的,一開始財產來源就有問題。
他批評,非常遺憾法院採狹隘的見解,這等於把這一類型不當取得的黨產排除在追討範圍之外,被國民黨賣掉就不算,這是對轉型正義工程很大的打擊。




















